馆藏资源借阅制度
一、外借
1.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”借阅图书、期刊,无照片的补办卡须配合学生证使用。
2.借阅数量与期限:
1)普通图书:
读者类型 |
借书册数 |
借期 |
续借次数 |
在职职工 |
99册 |
90天 |
1 |
学生 |
20册 |
30天 |
1 |
|
退休职工 |
5册 |
90天 |
1 |
|
临时聘用人员 |
5册 |
90天 |
1 |
|
2)期刊:
读者类型 |
借书册数 |
借期 |
续借次数 |
在职职工 |
2册 |
7天 |
0 |
学生 |
1册 |
3天 |
0 |
临时聘用人员 |
1册 |
3天 |
0 |
3.随书光盘:可登陆图书馆网站→“数字资源”下载,亦可外借,借期两周。
4.所借图书、光盘如有超期、损坏或遗失,均按《读者违规处理细则》处理。
二、阅览
1.读者凭本人校园“一卡通”可在书库或阅览室内阅览。
2.阅览室内的开架书刊,按需取阅,每次限取1册,阅毕放回原位。
3.凡未办理借阅手续的读者,将书刊带出室外,均按偷窃处理。
4.读者须遵守各个书库和阅览室管理规定,保持文明的阅览环境。
书库借阅规则
1.读者凭本人校园“一卡通”进入,不得携带书包及其他物品。
2.借阅图书如需导读可咨询工作人员。
3.书库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自行取阅,每次限取图书1册,阅毕放回原处。
4.借阅数量及期限:
学生读者:最大借阅书20册,借期30天,期间可续借一次。
教师读者:最大借阅量99册,借期90天,期间可续借一次。
5.读者所借图书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,超过期限按0.1元/册/天缴纳超期滞纳金。
6.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图书完好程度,如有缺页、污损的情况及时告知工作人员,由工作人员盖章确认。若归还时发现有未盖章的损毁或涂画处,按损坏图书进行处理。
7.未办理借阅手续,私自将图书带出书库者,视为偷窃图书,按照《读者违规处理细则》处理。
8.爱护图书,勿将图书乱撕、乱涂、乱插、乱放。
9.保持安静,自觉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静音状态。
10.请勿在室内用餐、吃零食、乱扔杂物等,保持室内卫生。
阅览室借阅规则
1.读者持本人校园“一卡通”刷卡进入。
2.期刊和报纸实行开架阅览,期刊按分类和号码排架,阅览后请放归原处,不得乱插乱放。
3.期刊借阅数量及期限:
学生读者:限借1册,借期3天。
教师读者:限借2册,借期7天。
4.所借期刊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,逾期须按照0.1元/册/天缴纳超期滞纳金。非外借区工具书、报刊只供室内阅览。
5.请爱护报刊资料,凡有涂写、撕毁、污损、遗失报刊等情况,按《读者违规处理细则》处理。
6.保持安静,自觉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静音状态。
7.请勿在阅览室内吃零食、随地吐痰,乱扔纸果皮、纸屑、吸烟等,保持室内卫生。
8.爱护公物,禁止在阅览桌椅、书架上乱写、乱画。
9.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,如有丢失,责任自负。
10.如有违反借阅规则者,按照相关规定做出处理。
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
1.读者持本人校园“一卡通”刷卡验证后上机。
2.请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上机。先开显示器电源,再开主机电源,耐心等待计算机系统的启动。
3.自觉遵守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方面的法律法规,不得观看、有损国家尊严、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或不健康的信息,禁止在计算机上玩任何游戏。
4.不得挪移、拆卸机箱、擅自更改、破坏计算机系统配置及文件,严禁随意安装软件。如遇故障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,不得私自处理。
5.上机结束后按提示退出系统,不能强行关机。
6.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和设备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
7.自觉维护上机秩序,保持室内安静,严禁大声喧哗、走动,严禁吸烟、吐痰、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。
8.如有违反规定者,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或终止上机权利。
电子寄存柜使用须知
1. 存物的正确步骤为:按存物键-〉刷卡(箱门打开)-〉将物品放入打开的箱格-〉关闭箱门。
2. 存物时要存在自己刷卡打开的箱内,不能存在别人刷卡打开的箱内或原来就已经开着的箱内,否则物品无法取出。
3. 若出现存入物品后箱门关好几次也关不上的情况,原因有可能是此箱格发生故障或操作不当。此时不要继 续关箱门,应立即将物品取出,重新按存物键存包。
4. 取物的正确步骤为:刷卡-〉取物-〉关闭箱门。
5. 取物品时要把里边的所有物品一次全部取出,如果只取一部分,下一次刷卡箱子将不能打开。取物时不要将废弃的垃圾落在里边。
6. 电子寄存柜的最长使用时间为8小时,超过8个小时物品将不能取出。
7. 为方便物品及时取出,请牢记物品存放的箱格号码!
友情提示:存取包遇到问题,可到图书馆一楼大厅服务台找物业管理员寻求帮助。
自习室管理规定
自习室是供所有入馆读者学习的场所,每位读者都拥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和履行维护公共秩序、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,为了维护自习室正常的学习秩序,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,特制定本规定。
1.自习室保持一人一座,禁止任何占座行为,不允许用物品(书包、书、本子等)占座,请勿一人占据多个座位。
2.保持自习室秩序。自习时请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关闭状态,接电话自觉到室外接听,不得在自习室及楼道内高声交谈、大声喧哗。
3.保持自习室环境整洁。禁止在自习室内用餐、吃零食,严禁在自习室及楼道内吸烟、吐痰,废弃物品请随手扔进垃圾箱,不得遗留在座位上,离开时请自行将桌椅清理干净并摆放整齐。
4.爱护自习室的公共设施,不得随意挪动桌椅位置,严禁随意涂抹、刻画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
5.自习室属于公共区域,图书馆不负责保管个人物品,手机、笔记本电脑、手表等个人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。
6.工作人员有权对占座的物品进行清理,并集中存放于自习室书架上,占座者请自行认领,超过一周无人认领的物品图书馆有权进行处理。因占座造成的物品遗失,责任自负。
7.严禁在自习室私自拉接电源、违规使用电器,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自习室。
8.自觉遵守自习室管理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报学院有关部门处理。
读者违规处理细则
为引导读者充分利用和爱护图书馆资源,自觉履行读者义务,规范图书馆各项管理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书、刊超期处理:
超期滞纳金0.1元/册/天。
二、书、刊丢失处理:
丢失本馆书、刊者,应赔偿同版图书并缴纳加工费2元;赔偿同版期刊缴纳加工费1元;未买到同版书刊者,按以下办法处理:
(1)馆藏样本(或仅有一本的书刊),按原价的10倍以上赔款。
(2)复本馆藏,按书刊原价的2-10倍赔款:2000年以后出版的书,按2倍赔款;1980-1999年的出版的书,按5倍赔款;1980年以前出版的书,按10倍赔款。
(3)丢失多卷书刊之一者,按原书刊全集价2倍赔款。
(4)单页画册酌情处理,名画依原价10倍以上赔款,多卷画册按多卷全集价10倍以上赔款。
(5)若未买到同版现刊者,按该刊年价赔款;未买到外文原版期刊者,按该刊年价2倍赔款;未买到过刊合订本者,按该刊年价5倍赔款。
三、书、刊污损处理:
1. 书刊上划线、圈点、批注、污染,程度较轻者,一般书刊每页赔款0.5元,图标类每页赔款2元。
2. 所借阅的图书污损、破坏较严重时,按丢书处理。问题书刊经注销后,可退给本人(馆藏单行本除外)。
3. 凡损毁报刊合订本者,除按原价赔款5倍外,每本另收合订本装订费10元。
4. 搞破书刊封面、封底,赔款5元。
四、偷盗书、刊处理:
1.私自将书刊带出书库或阅览室者,按偷窃处理,按该书刊原价15倍罚款。
2.偷拆除书内磁条,每册罚款100元。
3.偷换书芯,除应把原书芯装回外,每册罚款200元。
4.故意撕毁或污损条型码者,每册罚款10元。
五、其他
1. 衣冠不整,穿背心、裤头、拖鞋者不准入馆。
2. 使用他人“一卡通”借阅,管理员有权拒借。
3. 严禁在自习室内抢占座位,否则,停止借阅权限一个月。
4. 损坏馆内设备设施,须照价赔偿并处以相应罚款。